深交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2019年修订)》的通知

366

0

2019-02-18 17:05:55

深圳证券交易所

导读: 与此前相比,新规新增了基金管理人申请开发创新产品则应当提交风险评估报告的规定,报告应表明产品是否会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本文来自深交所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推动基金市场发展,进一步完善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机制,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14年11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深证会〔2014〕12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2019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2月18日

金十推荐